机动车“免检”范围
01.限定车型
9座及9座以下的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大型轿车、摩托车。
02.检验周期
自注册登记之日起,10年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年检验1次。
其中,第2年、第4年、第8年无需上线检验,可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第6年、第10年及10年以上的,需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合格后申领检验标志。
车辆存在下列情况的,不享受机动车免检政策,需按原规定上线检验:1. 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2. 因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
03.原规定检验周期
自注册登记之日起,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摩托车4年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