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和朋友共有的住宅房屋,可以申请积分落户吗?
不可以。和朋友共有的住宅房屋是不符合《苏州市区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法稳定住所情形的,不能用来申请积分落户。
申请条件
申请积分落户,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苏州市区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及以上;
2.正在苏州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3.在苏州市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4.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条件解释说明: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属于自己的房屋所有权的成套住宅房,租住的属公有产权房并领取使用权的房屋。
共有产权房(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有除外)、非居住房、商业用房不得申请迁移。
苏州市区住房保障准入标准以上一年苏州市住建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备注:随迁人员仅限于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