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地级以上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申领居住证。
一、承办单位
居住地所属公安派出所、公安户政办证大厅、政务服务中心户政窗口。
二、办理时间、时限
10个工作日内(中心镇7个工作日内)。
三、申请资格、条件
跨地级以上市办理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申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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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领材料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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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理流程
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缴纳证件工本费20元,居住证遗失、损坏,持证人应当及时向居住地户政窗口申请补领、换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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