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中专以上学历落户办理所需材料及办理全指南(人才落户)

地方特产2022-04-12 21:02:22未知

南昌中专以上学历落户办理所需材料及办理全指南(人才落户)

  (一)适用范围

  中专以上学校毕业学生,及留学归国人员。

  (二)所需材料

  1、毕业证原件与复印件;(其中,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2、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

  3、户籍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书;(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供模板)

  4、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原件与复印件;

  5、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凭以上材料,可申请落社区集体户)

  (三)其他情形

  1、申请配偶、子女和夫妻双方父母随迁的,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户口簿信息可以证明亲属关系的,不再另行提供证明。

  2、申请落亲属处的,需提供户主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同意落户声明。

  3、申请落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单位在职证明。

  4、申请落人事代理机构的,需提供与人事代理机构签订的《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和申请人签名的委托书,书面委托家庭户户主、直系亲属或单位集体户口专办员代办。

  (四)办理地点

  1、落户在社区集体户的,可以在全市城镇范围内任一派出所申请。

  2、落户在亲属处的,到亲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3、落户在单位集体户的,到单位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4、落户在人事代理机构的,到人事代理机构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五)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的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办结完毕。

本文标签: 原件  集体户  复印件  户口簿  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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