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一、事项名称
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公安机关异地换补领居民身份证便民服务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放宽异地受理省内居民身份证的通知 》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各派出所户籍窗口。
四、申请材料
1、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人需交验下列身份证件之一:
(一)居民户口簿;
(二)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
(三)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需交验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一)居住证;
(二)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的,可提供公安机关核验过的登记材料;
(三)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
(四)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五)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六、基本流程
派出所受理。点击查看派出所网点信息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每证40元。换领:每证20元。
八、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各派出所户籍窗口;
(二)电话咨询:各派出所户籍窗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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