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造翻修大修住房怎么提取公积金?
沈阳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申请条件:
1、职工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适用范围为县区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住房)2年之内;
2、职工本人及配偶无尚未偿清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
3、提取申请人须提供提取房产的“档案号/备案合同号/不动产受理编号”作为联网核查房产信息的有效依据。
办理要件:
1、身份证;
2、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规划许可证明材料、建房款发票;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旧房翻建许可证明材料、翻建费用发票;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大修费用发票。
提示:不能联网核验的,须提供对应要件。
1、不能联网核验婚姻信息的,提供《结婚证》(已婚提取申请人提供);
2、不能联网核验房产信息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
3、不能联网核验银行卡信息的,提供本人一类银行储蓄卡(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盛京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
办理流程:
(一)柜面办理
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提取申请人配偶)持相关要件(配偶代办须提供身份证,不能联网核验婚姻信息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其他人员代办须提供身份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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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上办理
登录沈阳政务服务网住房公积金页面或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手机APP,根据页面操作提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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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手机APP:点此下载
办理时限:
柜面提交申请即时办理;网上提交申请,待审核通过后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