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苏州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2020年苏州市社保缴费基数

地方特产2023-01-09 16:39:16佚名

2023年苏州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2020年苏州市社保缴费基数

  2023年苏州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暂定)

  缴费基数下限:4494元

  缴费基数上限:24042元

  特别提醒

  待统计部门确定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后,人社局将按照国家统一政策规定再发布2023年度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正式标准,并在当前发布的暂定标准基础上多退少补。

  知识看多点:缴费基数今年开始实行预公布

  过去江苏省实行社会保险年度,即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因此缴费工资基数是从当年7月1日起调整。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要求,江苏省在前些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个人账户计息年度按国家统一规定先行实行自然年度的基础上,从2022年江苏省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调整也采取了与全国绝大部分省份一样的自然年度做法,即从1月1日起调整,这意味着今后每年都提高了参保人员半年的缴费工资基数,有利于整体提高参保人员未来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计发水平,也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做法相一致,有效解决了在社会保险实施年度上的“双轨制”。

  按照惯例,统计部门需到2023年年中才能公布2022年的全省相关平均工资数据,这导致在此之前2023年度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无法确定。为此,参照兄弟省份的做法,并为了维护参保人员权益和保障社会保险费征收,在2022年全省相关平均工资数据公布前,决定先发布一个暂行标准,即2023年1月1日起我省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标准暂按4494元执行,上限标准暂按24042元确定。这样,有利于企业和参保人员从年初便开始进行人工成本预算并及时调整缴费计划,年中发布正式标准时也不致于一次性补缴过多,造成对企业财务冲击过大。同时,需要说明的,年初先发布暂行标准及后期的发布正式标准,并不是对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进行二次调整。

本文标签: 基数  下限  标准  年度  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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