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缴费基数变更修改
申请条件:参保单位据实主动申报
办理材料:线下窗口办理材料
1、《人员缴费基数修改申报表》一份
2、《个人缴费基数修改承诺书》一份
办理地点:窗口:综合服务大厅D01—D14号征缴科窗口
办理期限:即来即办
办理流程:单位携带《人员缴费基数修改申报表》、《个人缴费基数修改承诺书》到征缴科窗口办理→征缴科科长审批
注意事项:
1、《太原市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业务操作流程》(并人社发【2013】02号)规定: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为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收入;新参加工作人员当年缴费工资以本人第一个月的工资收入为基数;缴费工资每年核定一次。
2、新系统基数修改为二级审核,请各参保单位申报基数前认真核对,核对无误后再行网上申报,做到诚信申报,依法缴费。如有瞒报、漏报、少报养老保险基数、缴费人数,单位将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3、为什么个人工资修改网上业务大厅一直显示未审核?
答:该目前业务暂不支持线上办理。
收费标准:单位携带《人员缴费基数修改申报表》、《个人缴费基数修改承诺书》到征缴科窗口办理→征缴科科长审批
咨询电话:征缴科咨询电话0351-2377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