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对象
尚未回迁的被征收户
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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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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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1、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向各区住房保障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各区住房保障房产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3、各区住房保障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将其申请材料提交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部门复审.
4、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将申请人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
办理地址
户籍所在地区房管局和街道办事处
租金标准
1.铁东区。惠众佳园小区租金标准4.5元/平每月;惠民佳园小区租金标准2.5元/平每月。
2.千山区。日新小区、建新小区、新新小区租金标准3元/平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