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
中央扶持政策
文件依据:《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农〔2012〕248号)《转发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穗农函〔2013〕38号)《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的通知》(增农字〔2016〕74号)。
补助对象:年出栏50头以上,对养殖环节病死猪(不包括强制扑杀的生猪和其他环节的病死猪)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死亡猪只体重在10公斤(包含10公斤)以上。
补助标准:80元/每头。
实施时间:2016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