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大连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标准是多少钱?
答:一年最高报销500元。
问: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待遇调整后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报销比例按医院级别确定:医疗机构级别越低,支付比例越高。一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最高,达到6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为50%。
另外,对与家庭医师签约升级服务包,并在签约的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再提高5个百分点。
比如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如果和家庭医师签约升级服务包,报销比例能达到65%(60%+5%)。
问:享受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有起付标准吗?
答: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由按季度支付调整为按年度支付,为年度累计起付标准。医疗机构级别越低,起付标准越低,在各级医院的年度累计起付标准分别为:
成年人在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大连市中心医院、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1000元,其他三级医院7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一级医院150元;
未成年人和大学生在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大连市中心医院、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500元;其他三级医院350元;二级医院250元;一级医院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