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生育津贴!
乌鲁木齐生育待遇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其住院分娩发生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住院分娩的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助,标准为:顺产3000元;剖宫产5500元。
用人单位参保职工配偶未就业(无业或失业)且未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待遇的,可享受顺产报销:2250元,剖宫产:3750元,产检费:1000元,没有生育津贴。
但是女性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和男职工不能同时享受生育保障待遇。
注: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按规定享受住院分娩待遇,不享受产检、计划生育、生育津贴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