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第四针开打!仅限以下4类人群
各乡镇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县直及省市驻永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推进新冠疫苗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人群
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性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等4类人群。
二、时间间隔
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时间间隔满6个月以上方可接种第二剂次加强免疫。
特别提示:阳性感染后6个月内不需接种。
三、疫苗种类
目前上级供应我县第二剂次加强免疫疫苗为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灭活疫苗等;康希诺吸入用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仅限于在县医院接种点接种使用。
四、使用组合
优先考虑序贯加强免疫接种:
①3剂灭活疫苗+1剂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
②3剂灭活疫苗+1剂康希诺吸入用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或2剂康希诺肌注式腺病毒载体疫苗+1剂康希诺吸入用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限于县医院接种点使用。
五、接种时间
2023年1月1日后,具体时间以属地乡镇政府通知为准。
六、有关要求
1.因目前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新冠疫苗分批、逐级调配供应,供应有限。上述第一条中4类目标人群中如有疫苗接种需求或意愿的,请主动向所在镇、村进行提前申报,所在镇、村要做好登记,以便进行统一、集中接种。
2.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8类感染高风险人群的摸底、动员,建立接种工作台账,按照属地乡镇统一安排做好接种。
3.各养老机构、老年照料服务中心、托老所等重点人群集中管理单位,实施非禁忌人员应接尽接。
4.各乡镇要采取村村通广播、微信、宣传单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广泛动员、宣传、发动,对主动申报人员,要优先纳入统筹范围、优先做好接种服务,后续根据疫苗供应情况,稳妥有序推进接种。
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为了您的健康,请您尽早接种疫苗。如您有接种上的疑问,可向永春县卫生健康局、永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在乡镇和村(社区)致电咨询,将竭诚为您服务。
健康咨询热线:县卫生健康局 0595-23862476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595-23882825
永春县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27日
感染高风险人群
1.涉及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一线海关检验检疫人员,装卸、搬运、运输、加工、销售等相关人员;
2.目前收治病例的定点救治医院工作人员和承担入境人员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
3.面临较高境外疫情风险的海关、边检等口岸工作人员;
4.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民航、铁路、公交、地铁、客运、轮渡等)从业人员;
5.医疗卫生人员;
6.快递、环卫及其他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
7.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等;
8.其他重点感染高风险从业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