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取条件
(1)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
(2)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内或者期满后的失业期间生育的。
二、补助标准
夫妻失业一方可以领取相当于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的补助(不含职工医保费)。以孩子出生之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为计发基数
三、申请材料
(1)《失业人员生育补助金申领表》原件;
(2)社会保障卡原件或身份证原件;
(3)生育登记服务卡原件;
(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四、申请方式
1、线上
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点此进入)
浙里办APP
2、线下
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人力社保基层服务平台均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