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含地下(建)构筑物)办事指南:
受理对象:
不动产登记薄或士地权属来源材料记载的国有建设房屋使用权人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如有委托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士地权属来源材料;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总平面图;
5、工程核实意见和竣工验收测量报告(仅地下空间车位(库)需要);
6、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7、不动产测量报告;
8、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材料;
9、地名办公告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材料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住宅 80 元/件;非住宅 550 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