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申请条件
申请人及用人单位需符合《邗江区企业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实施细则》中所规定条件。
补贴范围:在我区生产经营、正常注册纳税登记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银行、保险、证券、电讯、供电、石油等企业除外)。
补贴对象:全职新引进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引进时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来扬时间按在扬首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时间计算。
通过我市、区人力资源机构引进的劳务派遣人员,其实际用工单位应符合本细则明确的补贴企业范围。
02、补贴标准
申请人及用人单位需符合《邗江区企业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按照细则中补贴标准执行。
序号 | 补贴对象类型 | 补贴标准(元/月) |
1 | 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或高级工职业资格的人才 | 500 |
2 | 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 | 1000 |
3 | 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 | 2500 |
4 | 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 | 3500(租房补贴)+1500(综合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