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社保可以一次性缴满15年?
答
已在我市办理养老保险继续缴费的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1.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2011年7月)、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十五年。
2.本省户籍参保人,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或在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并且按月继续缴费时间累计满1年及以上。
如符合上述条件,本人可携带身份证前往市行政服务中心社保业务窗口、火炬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社保医保综合窗口、小榄镇政务服务大厅民生事项综合窗口、小榄镇政务服务大厅(东升分厅)民生综合窗口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