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怎么填?
一.判断是否符合扣除条件
您在中国境内接受的继续教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扣除年度正在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2、扣除年度内取得了技能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具体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在此范围外的继续教育支出,不在扣除范围内。
扣除标准:
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纳税人以及接受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纳税人可以享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可定额扣除400元,同一学历(学位)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纳税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定额扣除3600元,同一年度取得多个符合条件证书的,比如同一年度同时取得CPA和税务师,只能扣除一个3600元。
二.填写申报准备材料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信息(教育阶段、入学时间、毕业时间)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信息(教育类型、证书取得时间、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