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2022年人才津贴及奖励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对象为县属机关企事业单位2022年11月前培养或引进的各类人才(不含柔性引进人才,教育、卫生人才由本系统单独组织申报),且仍在岗在职,具体为(石党办发〔2020〕15号)文件中“第三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所规定的各类对象。
申报材料
1.《石城县人才津贴及奖励申报表》(一式三份);
2.申请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银行卡(农商银行)复印件,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或其他佐证材料复印件;
3.申请求职补贴的需提供由所在单位或企业盖章的车票、面试凭证。
4.《石城县人才津贴及奖励申报汇总表》(只需提交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