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边防证办理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需提供以下材料:
1、《边境通行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审核意见,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常住户口或者流动人口登记地所在的派出所审核后,前往区政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边境证。
武汉边防证申请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第十条:申领《边境通行证》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凭单位证明,可以向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常住户口所在地与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同一城市,但不在同一辖区的人员;
(二)中央各部委和省级人民政府的驻外办事处人员;
(三)已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暂住一年以上的人员;
(四)因工作调动,尚未办妥常住或者暂住户口的人员;
(五)因紧急公务,确需前往边境管理区的国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