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11月14日24:00时起,大足区部分区域划定为临时管控区。
(一)划定范围
1.通桥街道天星社区康桥名邸除7幢6单元以外的小区其他区域
2.万古镇石牛村9组清骑路水井湾以东、清骑路蒋家垭口以西区域
3.万古镇农兴路64号黑山羊特色米粉
4.万古镇世纪路34号中通快递
5.万古镇世纪路1号附47号天天卖鱼
6.万古镇世纪路1号附6号鸿发超市
7.万古镇世纪路9号杭凯鲜肉经营部
8.万古镇世纪路7号家红水面
9.万古镇海棠国际·万古里门市旁蛙大侠
10.万古镇万安大道313号1-14零零食代
11.万古镇万兴路259号洋芋工坊
12.万古镇三元路2号邮政快递
13.万古镇富裕路17号申通快递
14.万古镇三元路30号韵达快递
15.万古镇千秋大道中国石油大雄加油站
(二)管控措施
1. 管控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 临时管控后实行“3天3检”核酸检测,后续检测频次和管控措施根据检测结果确定。
3. 临时管控期间暂停所有聚集性活动。
4. 做好心理疏导,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
5. 每天对室内公共区域规范消毒,及时做好垃圾处置。在解除管控前,对上述公共区域开展一次规范消毒。
6. 区域外人员原则上只进不出,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不接触情况下,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