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对2023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方式为:
1、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2元。
2、退休人员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部分,每人每月增加8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1.8元。
3、以退休人员本人2023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为基数增加1%。增加金额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
4、退休人员中,194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4年1月1日至1948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9年1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