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宝鸡市从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政策、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持续实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全力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5个方面,提出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具体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
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宝鸡市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0.7%、个人缴费比例为0.3%;工伤保险实施省级统筹,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一类行业按0.2%基准费率执行,二类至八类行业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浮20%。
对招用2023年度应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可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全力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