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凭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凭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购机发票和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牌证管理机具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社保“一卡通”账号原件及复印件;
5、整机出厂编号和发动机出厂编号(没有的不需提供)拓印膜2套。
在办理申请补贴时,对于实行牌证管理的机械(拖拉机、收割机),购机者应到区农业农村局农机站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对需要安装的补贴机具(如烘干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等),购机者应在安装完成后提交申请验收报告,经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农机购置补贴验收小组进行核实验收后再办理申请补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