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2023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申报时间在什么时候?
答:合肥于2023年5月10日至6月20日开展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
社会保险年度缴费基数申报范围为全市所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缴费单位。各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按时足额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具体内容如下:
(一)社会保险结算年度的确定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9〕70号)的相关规定,社会保险结算年度按照自然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 社会保险费征缴范围的确定
1.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2.失业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3.工伤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实施公务员管理的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
缴费个人以职工本人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2023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2023年1月1日起新增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按起薪工资额确定;缴费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之和作为2023年度的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缴费单位应如实填报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同一缴费年度内,个人缴费基数一经申报确认后,原则上不予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