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时间
1.在校大学生办理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至8月18日,首贷学生来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磻溪镇高新三中院内)现场办理。
2.新生办理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至9月30日,来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现场办理。
3.续贷学生8月1日至9月30日网上自主进行办理。
贷款额度、期限
1.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告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2.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借款学生正常毕业所需学制加 15年确定(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不超过22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