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指南

地方特产2023-07-05 13:20:52佚名

泰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指南

  泰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指南

  认定申请材料:

  (1)申请人社保卡;

  (2)户口本(含相关家庭成员的)及复印件1份;

  (3)《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2份;

  (4)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及复印件1份。

  认定申请流程:

  办理失业登记后,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人员,填写《市直就业困难人员申请核定表》,提供相关材料。经破产改制企业或户籍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初审,报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无误后,在“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中登记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并在相关栏内登记注明认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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