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下办理
(一)办理条件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连云港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
(二)办理窗口
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
(三)办理材料
1、身份证明。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居住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3、其他证明。居住在其他私人房屋的,提供房主身份证复印件、真实居住房主承诺书、房主同意居住说明;居住在单位的,提供就业或学习证明。房主初次出租房屋的,向公安机关签订《租赁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
(四)办理流程
1、流动人口申领。
2、派出所受理。
3、社区民警核查。
4、县级公安机关审批。
5、证件制作。
6、证件领取。
(五)收费标准
初次办理、到期换领免费,补办一次20元。
(六)办理时限
自办理之日起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