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时间:2023年6月19日-6月26日
荔湾区教育局在荔湾区政府网公布2023年荔湾区招收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的公办学校和政府实行补贴的民办学校名单及招生计划,并对获得积分制入学资格名单进行公示。
拓展:荔湾区积分入学申请条件
来穗人员条件:
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在荔湾区积分制入学时,须持有在广州市办理的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截止时间为当年3月31日),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荔湾区有合法稳定住所;
2.在荔湾区有合法稳定职业。
随迁子女条件:
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截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且尚未入学;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为当年应届小学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