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是参保人参加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前符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认定的国家承认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统称为缴费年限。 如:原国有或县以上集体企业的干部、固定工(以吸收表记载确定),1994年1月在册且已参加社会保险的,其1993年12月前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申请办理军龄视同缴费年限业务的单位或参保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退出现役登记表的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档案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管理的,不需提供;
(2)身份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3)《梅州市退役军人军龄视同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审核表》原件;
(4)其它可证明军龄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