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符合条件的来宜就业大学生[硕士研究生、本(专)科生]按以下标准、方式发放生活补贴:
对到宜昌市城区内各类企业就业的硕士、本(专)科生每月分别发放1000元、500元的生活补贴;
政策享受期限最高不超过3年;
每月发放1次,当月发放上月符合条件人员1个月生活补贴。
二、对新引进博士研究生按以下标准、方式发放生活补贴:
引进到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博士研究生,三年内发放生活补贴15万元,按年度分三次发放。
引进到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博士研究生,三年内发放生活补贴20万元,按年度分三次发放。
引进到企业工作或创业的博士研究生,三年内发放生活补贴30万元,按年度分三次发放;被认定为急需紧缺人才的,可一次性发放到位。
市直事业单位、城区企业在2021年6月1日以前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仍按(宜办发〔2016〕18号)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