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高技能人才奖励标准
(一)大赛奖励
1.对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选手给予个人50万元、所在单位20万元、教练团队10万元奖励,对银牌选手给予个人30万元、所在单位15万元、教练团队8万元奖励,对铜牌选手给予个人20万元、所在单位10万元、教练团队5万元奖励。
2.对获得全国技能大赛金牌选手给予个人20万元、所在单位10万元、教练团队5万元奖励,对银牌选手给予个人15万元、所在单位8万元、教练团队3万元奖励,对铜牌选手给予个人10万元、所在单位5万元、教练团队2万元奖励。
3.对江苏技能状元大赛获奖选手给予职工组状元个人10万元、学生组状元个人5万元、所在单位5万元、教练团队2万元奖励,职工组二等奖个人5万元、学生组二等奖个人3万元、所在单位4万元,教练团队1.5万元奖励,职工组三等奖个人4万元、学生组三等奖个人2万元、所在单位3万元、教练团队1万元奖励。
(二)获证奖励
新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给予个人一次性5000元奖励。政策有效期内获得多个证书的,每人限领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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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对象
(一)2023年11月1日起由我市组织参加的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江苏技能状元大赛获奖选手、教练团队及所在单位。
(二)2023年11月1日起在职期间新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
1.在我市市属企业或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港务区)的企业就业,且企业纳税应在上述区域。
2.在我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正常缴费连续满 6个月,并与企业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