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为支持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推动税收优惠政策落地生效,西安市人社局印发《关于做好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减免认定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函〔2022〕385号),符合条件的个体经营户和企业经人社部门认定资格后,可向税务部门申请税收减免。
二、认定对象
1.个体经营户:
(1)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
(2)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年度为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温馨提示:从事个体经营的脱贫劳动力无需经人社部门认定,可直接向税务部门申请税收减免。
符合条件的个人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企业:
西安市招用脱贫劳动力或在人社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的各类企业。
按照企业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减免期限为3年。
三、认定资料
1. 个体经营户: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
2. 企业: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四、申报渠道
1.符合条件的个体经营户可通过西安市人社局官网、西安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西安人社通APP、秦云就业西安分平台等端口进行申报。(点击此处进入)
2.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直接进入西安市人社局官网网上经办大厅进行申报。(点击此处进入)
五、政策咨询电话
区县 办公电话 新城区 87412486 碑林区 89583373 莲湖区 89549231 灞桥区 83536620 未央区 86556924 雁塔区 81166963 阎良区 86208645 临潼区 83812153 长安区 85964933 蓝田县 82738752 周至县 87110416 鄠邑区 84838028 高陵区 86916898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81155386 经济技术开发区 89298676 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 89696806 西安曲江新区 81211816-821 西安浐灞生态区 83597976 西安国际港务区 83620284 西咸新区空港新城 33636871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 89108009 西咸新区秦汉新城 33185265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 38020010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 36381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