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个人提供:
(1)身份证;
(2)户口或婚姻证明等相关证件。
另: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
单位提供:
(1)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4)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3.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
4. 土地出让金缴付凭证、契税完税凭证(或免税证明);
5.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规划红线图;
6. 不动产权籍调查资料:准确表达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的宗地图、指界委托书、权籍调查表;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材料。
注意事项:
(1)如属委托代办的需提供受托人的委托书。
(2)申请资料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盖章或者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办理程序:
步骤一:权利人准备申请要件材料;
步骤二:权籍资料预审,如必要进行实地查看;
步骤三:权利人申请,窗口受理、询问;
步骤四:申请资料扫描上传登记信息系统;
步骤五:专业人员初审、复审;
步骤六:负责人核准;
步骤七:注册登簿;
步骤八:缮制不动产权证书;
步骤九:缴纳不动产登记费;
步骤十:领取不动产权证。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1.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
(1)住宅类: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
(2)非住宅类: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2.证书工本费:工本费10元。
办理地点:德州各区县市的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