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区居住房屋租赁登记办理流程一览
办事程序
1.受理
由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租赁登记点申请办理,并提交相关材料。
2.审核
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在租赁登记点领取并填写《租赁登记安全状况自查表》后,登记点将初始资料(产权证号、出租人、地址等)输入租赁预登记模块;并按照区域内在册和疑似危房负面清单或者安鉴报告核查结构安全相关信息以及保障房清单,由登记点工作人员在结构安全检查栏上出具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理由,将审核表留档备查。
3.实地查看
出租人依据《租赁登记安全状况自查表》进行自查,需要咨询的可联系辖区民警;由登记点工作人员联系指定的派出所消防安全核查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对出租房屋进行消防安全核查,审核通过的由辖区民警在租赁审核表上签字确认并告知租赁登记点。
4.发放
结构和消防安全审核通过后,租赁登记点依据各项资料将内容完整输入租赁信息系统,打印《北仑区居住房屋租赁登记证明》,通知当事人领取或快递方式送达租赁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