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形式的灵活就业(即劳动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收入不固定、劳动关系不固定的就业形式)
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申报享受社保补贴。
申请材料:
1.《颍东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灵活就业证明;
4.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5.社保卡复印件(正反面);
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并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发放“低保”补助金的银行卡三个月的流水记录。
办理流程:
1.申请:就业困难人员携带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参保地)社区(村居)进行申报,并从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经办系统进行申请;
2.审核:①社区(村居)受理申请后,认真核实其灵活就业、认定就业困难情况及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并将申请材料上报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保所;
②街道(乡镇)社保所对系统上报的材料和实际情况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将《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和《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汇总审批表》,报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3.审批:颍东区人社局对申请对象进行最终审批后,报送财政局;
4.发放:区财政部门核定后,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划拨到区人社局财务账号;区人社局财务科将补贴拨付到企业的对公账户。
办理地点:
到户籍所在地(或参保地)社区(村居)进行申报,并从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经办系统进行申请。
咨询电话:颍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558-2282679
补贴金额:
给予每人每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
补贴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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