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含低保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确保全县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保障性住房公开分配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分配时间
2023年11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房源分配
安居小区三期新建11层小高层,每层5户,共385套保障性住房,面积在62.98m2至64.17 m2,户型为两室一厅,独立卫生间、独立厨房。
三、受理范围
本次保障性住房分配对象为2021年12月13日、2022年6月20日之前申请且已取得保障资格的未实物配租的城镇低收入(含低保)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人员。(以公示名单为准)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配租:
1.已购买商品房;
2.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保障对象;
3.自动放弃配租、退房、被清退的家庭;
4.个人或工作单位被计入诚信档案,在限制申请期间的家庭。
五、分配方式
1.2023年11月15日下午2点,承德县住建局住房保障股在承德县住建局7楼大会议室组织公开摇号分配。
2.监督措施
届时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监察、审计、民政、街道、新闻媒体、准入家庭代表进行全程现场监督,聘请公证处人员对整个摇号过程进行现场公证,并进行公证提存。由县公安局、信访局负责现场安全保卫及维稳。
3.由于现场条件有限,将抽取准入家庭代表到现场全程参与摇号分配。
特别提醒
取得实物配租的保障对象由于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自动放弃配租或退房的家庭,两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
承德县住房保障部门咨询电话:3017698
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