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住房公积金购买预售商品住房提取所需材料(含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房)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的需提供查询方式,非网上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需加盖当地住建部门的备案登记章,或由当地住建部门出具备案登记证明。)
(3)首付房款凭证;
(4)其他相关资料:
①配偶提取的,需同时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②子女、父母提取的,需同时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同户户口簿;曾经同户人员,公安部门依据户口登记信息、档案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③购房合同中(或房屋产权证)买受人为两人及以上的,提取非主购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公积金时,需提供非主购房人与主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主购房人:是指购房合同中买受人栏填写的第一顺序人。)
④他人代为提取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西安公积金购买预售商品住房提取条件
购买自住预售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房),购房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自住住房: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所有权的房屋,所有权人居住其内且房屋性质为住宅。
购房合同中买受人为两人及以上的,其他共同买受人与主购房人之间为配偶或直系血亲关系时,买受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共同买受人与主购房人之间为非配偶且非直系血亲关系时,主购房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其他买受人仅限本人提取。
主购房人:是指购房合同中买受人栏填写的第一顺序人。
直系血亲:指有着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包括直系长辈血亲(生育自己的)和直系晚辈血亲(自己所生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