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宁波和樾湾外地家庭申购条件
非本市城镇户籍家庭,2023年11月30日(含)前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家庭主申请人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单位就业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申请前5年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36个月,申请前12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无补缴记录;
2.家庭成员在本市无房屋;
3.申请前12个月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022年度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0%(115035元);财产不作限制。
线上申请登记时间
线上申请登记自2023年12月1日9时起至2023年12月12日22时结束。
在本公告申请登记时间内已提交申请,但因资料不齐、信息不全等原因未通过审核的,允许该部分申请家庭在2023年12月15日22时前补充提交资料。
政策来源: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文http://zjw.ningbo.gov.cn/art/2023/11/30/art_1229322076_43371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