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城市低保月标准:每人每月730元
农村低保年标准:每人每年6600元
此外,根据《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城市集中和分散救助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95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87元;
农村特困人员集中和分散救助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年8316 元提高到每人每年9156元。
散居孤儿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19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100元;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22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360元。
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标准按城乡低保标准1.5倍确定。城市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标准,由每人每月1061元调增为每人每月1095元。农村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标准,由每人每年8964元调增为每人每年9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