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形:
1、2023年6月1日起,宿迁市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A1、A2、A3、B1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科目一和科目三;
2、申请B2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服役期间具备一定大中型客货车安全驾驶经历的,应当考科目一;
3、申请其他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免予考试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退伍证;
3、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
4、《军车驾驶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特别提示:以上材料均为原件。
办理地点:宿迁市车管所综合服务大厅(提供自助机拍照、驾驶人现场体检等服务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