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给予每个初创实体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内容:
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补贴标准:按实际带动就业人数一次性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累计不超过20万元。
政策内容:
三、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补贴标准: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按年度申请据实给予补贴,租房面积2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补贴2400元;20-50平方米的,每年补贴3500元;50-100平方米的,每年补贴5000元;入驻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大学生村官在农业产业园创业,租用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补贴8000元。补贴标准不超过实付租金,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政策内容:
四、创业基地运营补贴
补贴标准:在加强基地跟踪管理和考核的基础上,对符合规定支出费用总额的50%给予基地运营补贴,每年最高补贴10万元;利用自有住房初次创业的创业实体,每户每月200元,最长补贴36个月。
政策内容:
五、创业孵化补贴
补贴标准:按实际孵化成功(在基地内注册登记的新办企业,孵化成功搬离基地后继续经营6个月以上)的企业数,以每户3000元标准,给予基地创业孵化补贴。
政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