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绍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一次公开招聘岗位及条件如下:
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二)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条件;
(三)年龄要求除招聘计划“有关说明”栏中18周岁至30周岁(2005年6月6日-1992年6月6日),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45周岁及以下(1977年6月6日之后出生)外,其他岗位为18到35周岁(2005年6月6日-1987年6月6日),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2023年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2023年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六)应聘对象不限户籍范围;
(七)具有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上述人员中属于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证书(证明);其他人员须在2023年6月6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证书(证明);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九)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1.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
2.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3.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4.现役军人;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招聘计划:
2023年新昌县卫健系统计划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67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详见《2023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考生可登录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xc.gov.cn/)“招考录用”栏查询。
留学归国人员按其毕业时间或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时间,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年度应届毕业生,并视为具有全日制学历。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根据招聘单位意见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已报考但要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及时联系,并允许其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