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积极落实全国和北京市教育大会精神,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3〕4号)文件精神,结合大兴区实际,制定了《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至4月29日。(文件审议安排工作需要,意见征集时限调整为3天)。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xjk6354@126.com;dxzjk@126.com
2.通讯地址:大兴区教育委员会(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3段15号)。(请在信封上注明“入学工作意见”字样)
3.电话:小教科010-81296354;中教科010-81296357
4.登录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1:《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