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居住证补办指南
一、办理条件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理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二、办理材料
(一)《居住证》
(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
三、办理时限
县级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居住证换领、补领之日起5日内审核签发,并在10日内将《居住证》制作完成。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通过系统打印发放《受理(缺件)材料一次性告知单》。
四、注意事项
1、居住证持有人换领、补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2、居住证换领、补领的,签发时间变更为换领、补领签发时间,按更新后签发日期时限办理签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