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系统升级暂停办理税费业务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提高系统运行效率,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定于2023年5月19日(周五)21:00至5月20日(周六)08:00,2023年5月20日(周六)19:00至5月21日(周日)08:00对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等相关系统进行停机升级。
期间,各市、县(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含进驻政务中心及其他部门的办税场所)等办税场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移动办税APP、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自助办税终端、爱山东“税务专区”税费申报缴纳、微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支付宝社保费缴纳、社保费缴费客户端、银行各缴费渠道、不动产登记与联办系统等系统无法办理税费业务。
请纳税人缴费人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避开暂停办理业务时段,提前或延后办理相关业务。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