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学校集体户

地方特产2022-10-19 03:15:34未知

大丰学校集体户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普通中等学校(以下简称大中专院校)集体户

  ①办理条件:一是具有相应的学历教育招生资格;二是具有供学生集中住宿的合法固定住所;三是有专人负责协助管理集体户口。

  ②办理手续:一是单位书面申请;二是相应的学历教育招生资格证明;三是提供学生集中住宿的房屋产权证;四是学校指定协助管理集体户口人员居民身份证及指定证明。

  ③办理程序:由大中专院校向院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设立学生集体户,公安派出所受理后,经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报市级公安机关审批。

  ④办理时限自派出所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办结。

  学生集体户仅限于大中专院校录取的学生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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