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申请过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也可以享受新的政策,教育部将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抓好新学期助学贷款办理工作,督促经办银行按照新政策办理助学贷款或调整已办理的助学贷款,让贷款学生尽快享受到新政策的红利。
在新政策出台后申办贷款的学生,可以直接按照最新政策办理贷款;对政策出台前,2023年已经提交贷款申请或者签订借款合同的学生,可根据实际需求,在新的额度范围内向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申请增加贷款金额。
此外,为减轻贷款学生经济负担,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对这些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2023年延续实施这一政策。
对此前已签订的参考LPR的浮动利率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可以按照新利率执行,具体由承办银行与贷款学生协商,可将原合同利率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60个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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