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就业或创业的人才层次给予5万元-200万元的人才“购房券”补助(兑现资金不超过房产成交金额,创业人才兑现金额不超过企业纳税总额)。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外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可申领200万元“购房券”;
2.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等奖前三名获得者,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科院“百人计划”资助对象以及具有相当层级的人才,可申领100万元“购房券”﹔
3.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部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以及具有相当层级的人才,可申领50万元“购房券”;
4.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人才,可申领30万元“购房券”;
5.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职称人才,可申领15万元“购房券”;
6.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生)、高级技师人才,可申领10万元“购房券”;
7.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技师人才,可申领5万元“购房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