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就业落户无门槛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取得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可以申请“先落户后就业”。
人才引进有资助
1、对企业新引进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人才,在常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的,3年内分别给予每月300元、500元、800元的生活补贴。
2、对企业新引进的无本地自有住房的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人才,在常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的,3年内分别给予每月500元、600元、800元租房补贴。
3、对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人才,在常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3年内首次购买常州商品房的,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2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对经认定的人才,给予不超过10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
4、对企业新引进的技师、高级技师人才,分别参照全日制本科、硕士的条件享受生活、租房和购房补贴。
5、新来常州就业创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技师班(预备技师班)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办理常州人才专属地铁卡,自办卡之日起给予一年免费乘坐地铁通勤支持。
博士后进站科研有奖励
博士后进入我市博士后工作站和省创新实践基地工作的,可以享受两年每月5000元,合计12万元的生活补贴;博士后进入我市市级创新实践基地工作的,可以享受两年每月3000元,合计7.2万元的生活补贴;博士后出站后留常企业工作,缴纳满6个月社保的,可以享受3万元留常奖励。
大学生创业有支持
一是在领取营业执照3年内可申请享受最高8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二是大学生创业者本人可申请享受最长3年的社保补贴;三是企业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每带动1人就业给予6000元补贴,累计不超过18万元;四是进入人社部门认定的市级及以上创业基地创业的可享受最长3年、每月最高1000元的租金补贴;五是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在创业失败后,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创业失败社保补贴。六是大学生创业企业需要资金的,可申请20-50万元的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相应贴息。
研究生社会实践有资助
全国各地高校在读硕博研究生到我市参加社会实践的,除用人单位给予生活补贴、安排住宿外,往返交通费由市财政承担,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完成课题项目的,给予2000-3000元课题奖励,同时给予指导老师带教补贴(1000-2000元)。
就业见习有补贴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我市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的,除企业给予相应待遇外,市财政每月给予常州市最低工资标准60%(常州市区标准:2280元×60%=1368元)的生活补贴,并统一为其办理单独工伤保险。
就业服务有保障
全市各级人才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托管、就业指导、就业登记等服务;免费开展创业培训、项目论证、开业指导和跟踪辅导等服务;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行实名制登记和重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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